释义 |
特岗期间怀孕,女职工仍然享有法定的产假。产假可以在产前十五天开始休,国家的法定产假时间是九十八天,但各个地区都有不同程度的延长。在产假期间,职工的工资不能减少,也不能以此为由辞退职工。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