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先发现老公出轨,后来又发现自己怀有二胎,要不要离婚? |
释义 | 不建议离婚,但是,如果真的过不下去了,两个人一见面就会发生争吵,甚至出现肢体冲突时,可以考虑一下是否需要离婚。 有人说,先提出离婚的人会吃亏,其实从法律上讲,不需要有这个顾虑,原告和被告的诉讼地位是平等的,原告反而还多享有一个撤诉权。“谁先提出离婚谁吃亏”的说法在情理上有一定道理,比如您先提出离婚,对方可能就会抓住您急于离婚的心理,以坚决不离为手段,迫使您在财产等方面做出让步,而法院也不好在第一次起诉时判离,为早些离婚,这时您很可能妥协,所以说,是否吃亏不是法律地位的不平等,而是看您对离婚的迫切程度。 那么起诉离婚一定会判离吗?答案是:不一定!因为法官审理离婚案件是根据法律规则,运用自己的判断来认定您和爱人是不是感情已破裂。只有在法官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前提下,第一次起诉,才会判决离婚。不判离您也用不着灰心,因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所以没有所谓离不了的婚,只要坚持,离婚只是时间早晚而已。 最后,关于起诉时的诉讼费,法院是以原告所列财产清单中的财产项目收取诉讼费的。为节省成本,您可以在立案时,先提交“基本”的财产清单,在举证期限内,若有必要,作为追加诉讼请求的方式,再补交新的财产证据材料。我们不建议伪造或虚报财产价值,这样反而会引起法官的反感,引起诉讼过程中被动局面的出现,同样,也不要过高地估计财产价值,为以后的退费带来麻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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