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探视抚养费之间有什么关系 |
释义 | 离婚后的探视权与抚养费有以下关联:不直接抚养孩子的当事人享有探视子女的权利。探视权是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探望子女的权利,直接抚养方有协助的义务。而不直接抚养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的抚养费。 一、被侵犯了子女探望权用争议法律能否获得解决 子女探望权被侵犯的解决方式:不直接抚养方可以根据法院生效的离婚判决书申请对探望权进行强制执行。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有探望子女的权利,直接抚养方有协助的义务。直接抚养方拒绝让探视权人探视孩子的,探视权人可以请求法院,由法院依法对其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并且请求法院强制执行探望权。 二、强制执行探视权能行吗 强制执行探视权是可行的。民法典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对拒不执行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三、不出抚养费有探视权吗? 有探视权。探视权是指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享有约定,或依据人民法院的判决,看望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子女,或将子女短暂接回共同生活的权利。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义务。所以出不出抚养费只是父母应尽的义务,而探视权是父母应有的权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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