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执行强制性标准情况怎么填?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强制性条文检查表填写的前提:1、强制性条文的具体要求;2、如何落实强制性条文的要求。明了上述两个前提的情况下填写强制性条文检查表就没有疑惑了,直接在对应条文检查栏目里填写你所做的工作即可,要求做到记录简练明晰。比如关于原材料质量可以之间填写检查的原材料试验报告,试验覆盖是否齐全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 第十八条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下列标准属于强制性标准: (一)药品标准,食品卫生标准,兽药标准; (二)产品及产品生产、储运和使用中的安全、卫生标准,劳动安全、卫生标准,运输安全标准; (三)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卫生标准及国家需要控制的其他工程建设标准; (四)环境保护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环境质量标准; (五)重要的通用技术术语、符号、代号和制图方法; (六)通用的试验、检验方法标准; (七)互换配合标准; (八)国家需要控制的重要产品质量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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