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女方说存款花完了怎么办 |
释义 | 离婚时女方说存款花完了,对方将夫妻共同存款全部以现金形式取走转移,并且声称已经将钱全部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消费,实际则是将存款以他人名义存入其他银行。 在这种情况下,由于法院一般不准许当事人关于调查案外第三人存款账户的申请,故只能考虑以下几个因素进行辩驳: 1、存款取出的时间,时间长短决定了可能消费的数额,以及取款的目的; 2、存款取出的数额,巨额的存款不会在短时间内全部正常消费完毕; 3、收集一方平时正常的生活开支及相关证据,用于反驳和抗辩; 4、其他相关事实以及证据的收集整理。例如,近期家庭开支情况以及另一方资金流动情况。一般而言,法院处理,是以现实存在而不是理论存在的数额为准。不能证明现存财产额度,只从理论上推断财产数目的很难得到法院支持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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