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办理出生公证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1)户口簿、身份证及父母的身份证件,申请人没有当地户口的须带原居住地户口簿、身份证和暂住证,申请人是境外的须带护照或身份证; (2)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 (3)父母子女关系证明(户口簿能反映父母子女关系的无需提供),非婚生子女提供亲子鉴定书; (4)2寸彩色照片3或4张; (5)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如父母的结婚证等。 二、还需要提供: (一)亲子关系声明。 (二)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三)如有接生人员,需提供接生人员接生情况证明。 (四)医疗保健机构外出生首次签发登记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