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出生证明公证书需要的材料如下:1、申请人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2、申请人的医院出生证明;3、申请人父母的身份证、户口本;4、本人近期免冠照片;5、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一、出生证明公证书需要什么材料 1、出生证明公证书需要的材料如下: (1)申请人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 (2)申请人的医院出生证明; (3)申请人父母的身份证、户口本; (4)本人近期免冠照片; (5)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二、办理出生公证时应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办理出生公证时应注意的事项如下: 1、一律采用简化字。在外文译文中,要使用汉语拼音; 2、公证书中当事人的出生日期,是公证证明的核心内容之一,务必准确、真实,并有确凿的证据; 3、公证书中当事人的出生地点应明确、具体,地名应写全称; 4、出生证明当事人父母要写明生父母的姓名,如父母死亡的,要加括号注明;如当事人已被他人收养,应注明养父母姓名,对非婚生子女的出生公证书,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要求,不写生父姓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