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保险金怎么缴纳和保管 |
释义 |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对难以按照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行业,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具体方式,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第十一条规定工伤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 跨地区、生产流动性较大的行业,可以采取相对集中的方式异地参加统筹地区的工伤保险。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有关行业的主管部门制定。 单位未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怎么办? 单位未足额交工伤保险费的,应当补足差额,单位未足额参保致工伤待遇损失应负赔偿责任。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职工要缴纳工伤保险费吗 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需要缴纳工伤保险费。 如何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用人单位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参加社会保险。 没有劳动合同要怎么申请工伤保险,没有劳动合同和工伤保险怎么办 没有劳动合同申请工伤保险的 ,不同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有不同的做法。但分为两种: 1、提供工资条、证人证言等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直接申请工伤认定; 2、通过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后,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用人单位未依法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工伤职工怎么办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依法支付全部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补缴欠缴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及罚款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该内容由 覃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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