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委托书需要被委托人签字。 委托书需要被委托人签字的原因: 1、委托书是双方意思的表示,原则上需要受托人签字以表示对于委托的认可,一经签字委托即生效。 2、但是如果受托人没有签字的,受托人向有第三人出示委托书的行为也可以视为对委托的认可,委托开始发生效力,如没有出示则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 3、作为委托人而言,如要确保委托事项,则最好签订委托协议,并要求委托人在委托书上签字,以免留下纠纷隐患。 债务委托书生效的条件: 1、被代理人(委托人)意思表示真实; 2、代理人具备代理的行为能力; 3、代理人被代理人就代理事项达成协商一致; 4、被代理的事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综上所述,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所以,委托书需要被委托人签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第九百一十九条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第九百二十二条 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是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