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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司被宣告破产后在什么时间会终止
释义
    公司被宣告破产之后,应当在完成清算并进行了注销手续之后中止法人资格,至此该公司则不再存在。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公司宣告破产后债务谁还?
    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是属于法人组织,公司的民事责任应由公司的出资承担,所以破产后债务应由公司资产偿还。但如果公司是一人公司,在股东无法证明其财务与公司财产相互独立的情况下,股东应当以其个人财产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实践中大部分一人公司的股东都无法完全证明公司财产是独立的,一般都是混同的,但最终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况是很常见的。
    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后还可以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吗
    公司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后,破产公司应当自人民法院宣告破产裁定之日其停止生产经营活动。但经清算组允许,破产公司可以在破产程序终结之前,以清算组的名义从事与清算工作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清算组应当将从事此种经营活动的情况报告人民法院。如果破产公司对外非以清算组的名义签订合同,且合同与清算工作无关,该合同无效。风险提示:公司被破产宣告的法律后果是:1、公司自破产宣告之日起停止生产经营活动。为债权人利益确有必要继续生产经营的,须经人民法院许可。2、公司从破产宣告之日起,即丧失对自己财产的管理权和处分权,其全部财产由清算组接管。3、公司未履行的合同,由清算组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4、公司的财产在其他民事诉讼程序中被查封、扣押、冻结的,应立即通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的人民法院予以解除,并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办理移交手续。5、公司被宣告破产后,人民法院应当指定必要的留守人员。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财会人员、财产保管人员必须留守。6、公司在法院受理案件前6个月至破产宣告之日内,所实施的某些法律行为无效,如隐匿、私分或者无偿转让财产;非正常压价出售财产;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放弃自己的债权等行为,均属无效的法律行为。
    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后还能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吗
    公司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后,破产公司应当自人民法院宣告破产裁定之日其停止生产经营活动。但经清算组允许,破产公司可以在破产程序终结之前,以清算组的名义从事与清算工作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清算组应当将从事此种经营活动的情况报告人民法院。如果破产公司对外非以清算组的名义签订合同,且合同与清算工作无关,该合同无效 。风险提示:公司被破产宣告的法律后果是:1、公司自破产宣告之日起停止生产经营活动。为债权人利益确有必要继续生产经营的,须经人民法院许可。2、公司从破产宣告之日起,即丧失对自己财产的管理权和处分权,其全部财产由清算组接管。3、公司未履行的合同,由清算组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4、公司的财产在其他民事诉讼程序中被查封、扣押、冻结的,应立即通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的人民法院予以解除,并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办理移交手续。5、公司被宣告破产后,人民法院应当指定必要的留守人员。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财会人员、财产保管人员必须留守。6、公司在法院受理案件前6个月至破产宣告之日内,所实施的某些法律行为无效,如隐匿、私分或者无偿转让财产;非正常压价出售财产;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放弃自己的债权等行为,均属无效的法律行为。
    宣告破产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破产程序是在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时,根据《破产法》的规定进行债务清理的过程。对于破产程序的时限以及宣告破产的具体时间,法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这需要法院根据具体情况来自由裁量。可以肯定的是,这个时间不会太短。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为了更好的清理债务人的债务,可以根据债务人或者债权人的申请启动重整或和解程序。在这个过程中,法院指定的管理人将负责管理债务人的财产、决定债务人的支出,拟定重整或者和解计划,当这些计划得到债权人和法院的认可,并且得到执行,法院就不会宣告破产,反之将终止重整或和解程序,宣告企业破产。当然,重整与和解不是破产程序的必经阶段,如果相关人员没有申请,企业又确实具备破产事由,法院也可以直接宣告企业破产。算上重整与和解程序,以及财产清理、公告、债权申报、召开债权人会议、处理与债务人有关的诉讼,宣告破产之后的清算、拟定财产分配计划、拍卖破产财产、按顺序清偿债务等事务。整个破产程序可能会需要持续数年的时间。
    终止企业重整直接宣告破产的情形是什么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相关的规定,出现以下的情形会终止企业的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一)债务人的经营状况和财产状况继续恶化,缺乏挽救的可能性;(二)债务人有欺诈、恶意减少债务人财产或者其他显著不利于债权人的行为;(三)由于债务人的行为致使管理人无法执行职务。风险提示:在企业的重整期间,债务人的出资人不得请求投资收益分配。在重整期间,债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向第三人转让其持有的债务人的股权。但是,经人民法院同意的除外。
    
     该内容由 崔萍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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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0:5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