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遇到开发商不网签,我们该怎么办? |
释义 | 开发商不网签属于违法违约行为,买房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开发商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并在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如果开发商一直不备案,买房人可以投诉房管部门并申请退房和赔偿损失。购房合同需要备案登记,以保护购房者权益和防止重复销售现象。违规的开发商将面临整改、暂停签约资格和记录违规行为的处罚。 法律分析 一、开发商不网签怎么办 1、开发商不网签属于违法违约行为,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买房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网签是我国强制性规定,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后一定要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并且预售合同里面也有写明,是开发商强制性的义务。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 二、开发商一直不备案可以起诉 1、可以去房管部门投诉。开发商必须将购房合同备案登记。 如果开发商不购房合同备案登记,可以申请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也可以向房管局投诉处理。登记备案制度主要是为了通过对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管理,对房地产开发商预售商品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以保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进而防止预售期间一房多卖现象的发生。 2、购房合同需要和开发企业签订,不必与房管部门签订,但开发企业使用的购房合同必须是房管部门印制的统一合同文本,但其中一些条款双方可以协商修改和补充。至于开发企业使用的是不是统一合同文本,可以拿空白合同去当地房管部门核实。签订的购房合同要报当地房管部门备案,是否备案,可以上当地房管部门官网查询。对城区商品房预售合同进行登记备案管理, 3、就是给预售的每套房屋合同编上不同的号码,明确规定不能私下更改合同,在预售中一套房子一般只能卖给一个人,可以有效地防止商品房预售中出现的重复销售、重复抵押现象。除了可以规避“一房多卖”的风险,购房合同登记备案也是购房者申请贷款的一个必要条件。对于未能严格执行规定的开发企业,将责令整改,或暂停网上签约资格并将违规行为记入房地产信用档案。 结语 合同备案是保护购房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开发商不网签属于违法违约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购房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开发商一直不备案,购房者可以向房管部门投诉,申请退房并要求赔偿损失。购房合同需与开发企业签订,并报备房管部门备案。合同备案制度旨在审查预售行为合法性,保护购房者权益,防止重复销售现象。开发商若未遵守规定,将受到整改和信用档案记录的处罚。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四章 销售代理 第二十八条 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在代理销售商品房时不得收取佣金以外的其他费用。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章 广告与合同 第二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商品房销售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规划、设计变更以及由此引起的房价款的变更。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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