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股权转让合同通常是需要依法缴纳相应印花税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应纳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应纳税凭证包括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等。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 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