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税务申报中怎样办理异地分公司注册 |
| 释义 | 异地设立分公司税务申报的办理方式:在外地设立分公司,需要在分公司的驻地办理税务登记并申报纳税。企业和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属于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该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账簿。 一、同一城市能设立分公司吗 同一城市可以设立分公司,法律并没有规定分公司与总公司必须设立在不同的城市之中。 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总公司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 二、公司注册之后该如何处理 公司注册是开始创业的第一步。一般来说,公司注册的流程包括:企业核名→提交材料→领取执照→刻章,就可以完成公司注册了,进行开业。但是,公司想要正式开始运营,还需要办理以下事项:银行开户→税务报到→申请税控和发票→社保开户。公司注册之后,首要的注意事项就是处理好税务,关于税务,首先是要进行税务的登记;第二是带着公司全套资料、公章、租赁合同、领营业执照时的《新设立纳税人须知》,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前往银行开户;第三:到银行去拿《开户许可证》时顺便签扣税协议,签署扣税协议需要经办人身份证和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第四:首次领用发票,要先经过票种核定,可以网上申请也可以窗口办理,核定完票种之后,到国税局购买税控设备并进行发行;第五:按照《会计法》的要求,就算是不经营不开票的公司也要建立财务账簿。自公司筹备成立开始,就可以建账,而且筹备期的支出都可以计入,可以委托税务公司代理记账,一般来说,税种生效后就应当进行纳税申报,没有业务往来的筹备期也应当进行“零申报”,不设置企业账簿属于违法行为,将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三、分公司可不可以是小微企业 分公司可以是小微企业,只要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分公司,就符合小微企业条件。 分公司的主要特征如下: 1、分公司是由总公司依法设立的,分公司的主要业务活动完全由总公司决定,分公司一般是以总公司的名义并根据委托来进行业务活动的; 2、分公司没有独立的财产,分公司的所有资产全部属于总公司。分公司与总公司在经济是统一核算,其实际占有和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 3、分公司不是公司,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简单地登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 4、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总公司要对分公司的债务负无限责任; 5、分公司没有独立的名称和章程,而只能使用与总公司同样的名称和章程。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 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于收到申报的当日办理登记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将办理登记注册、核发营业执照的情况,定期向税务机关通报。 本条第一款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和扣缴义务人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的范围和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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