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体工商户需要记账吗? |
释义 | 个体户也是需要记账的。个体户也得建立账本,而且和公司建立的账本一样。如果实在达不到建账标准的个体户,也得经过各部门机关批准,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货销货登记簿。 个体工商户应按照税务部门的规定正确建立账簿,准确进行核算。对账证健全、核算准确的个体工商户,税务部门对其实行查账征收;对生产经营规模小又确无建账能力的个体工商户,税务部门对其实行定期定额征收;具有一定情形的个体工商户,税务部门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实行核定征收。 个体工商户设立会计账簿时,应当按照税务部门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个体工商户应当按照法规规定的税务部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限,及时申报纳税,并提交有关税务文件。个体工商户可以直接向税务机关纳税。经税务部门批准,个体工商户也可以使用邮寄数据进行纳税申报。 个体户为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额人,纳税办法具体如下: 1、按营业收入交5%的营业额; 2、附加税费,有城建税按缴纳的营业税的7%缴纳,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营业税的3%缴纳,地方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营业税的1%缴纳,按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实行5%-35%的的超额累进税率。 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1、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 2、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帐簿或者保管记帐凭证和有关资料的; 3、未按照规定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查的; 4、未按照规定将其全部银行帐号向税务机关报告的; 5、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或者损毁或者擅自改动税控装置的。 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经税务机关提请,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纳税人未按照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或者转借、涂改、损毁、买卖、伪造税务登记证件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条例》 第八条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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