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行政处罚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区别如下:
 1、主体不同:治安处罚行政主体只能是公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而行政处罚的行政主体除了公安机关外还有税务、工商、财政、计划、海关、港务、外汇等行政主体;
 2、适用依据不同:治安处罚种类只有警告、罚款和拘留3种;而行政处罚除此之外,还有责令停产停业、吊销或暂扣执照、许可证等,且是否适用拘留、罚款数额大小等也不尽相同。
 行政处罚的基本程序是:
 1、立案:对初步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违法行为立案;
 2、调查取证;
 3、调查报告;
 4、审查、决定:法制机构依法审查、核实并提出处理建议报本部门负责人决定;
 5、事先告知;
 6、行政处罚决定书;
 7、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条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条
 治安管理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实施治安管理处罚,应当公开、公正,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
 办理治安案件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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