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本人去不了可以到公安局做笔录吗 |
释义 | 做笔录本人去不了公安局只能等待有空的时间再亲自去。但做笔录不代表会立案,立案不需要本人到场,公安机关决定予以立案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会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并告知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 一、做过笔录会有什么影响 在刑事案件中,依据问话对象的不同,笔录可以分为询问笔录和讯问笔录。讯问笔录的对象是刑事犯罪嫌疑人,询问笔录只对证人、被害人或知情人适用;讯问笔录主要记录被告人的供述或辩解,询问笔录主要记录证人、被害人和知情人所提供的证据、证言;对于询问笔录来说,不会对证人、被害人、报案人产生影响。笔录只是作为案件卷宗档案的一部分,由被询问人签字确认后放入档案,不放入被询问人个人档案,不会对被询问人产生影响。同时,在保障报案人人身安全方面,法律有明确的规定。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保障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如果不愿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报案、控告、举报的行为,应当为他保守秘密。对于犯罪嫌疑人来说,是否对将来产生影响,取决于案件是否成立。被派出所传唤去做笔录,如果是证人身份,可以说明特殊情况不去。如果是当事人身份,唤去做笔录必须去,否则,公安局可以采取强制措施。 二、公司股东纠纷打官司到什么部门 公司股东纠纷可以去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报案、控告、举报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接受口头报案、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三、立案时间是多久 立案时间限制是7天,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七日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控告人。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依法不予立案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将不予立案通知书送达移送案件的行政执法机关,相应退回案件材料。公安机关是否立案侦查应当根据实际来进行认定,如果不符合立案标准的,则不应当进行立案侦查,另外立案后应当就立案的情况和诉讼案件的当前处理情况,以书面方式通过当事人的家属。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一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和受案回执,并将受案回执交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无法取得联系或者拒绝接受回执的,应当在回执中注明。 第一百七十五条 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但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应当立即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移送案件通知书,在二十四小时以内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并告知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办理手续,移送主管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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