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被废标,中标人可申请复议吗
释义
    法律分析:对招标过程的质疑,应在招标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找你们的信息来源了解详细的废标过程和理由,如果没有合理的理由废标(包括口头给你们的答复),那么废标结果挂网后的七个工作日以内,可以找其他理由(有合法信息来源的理由)书面质疑政府采购中心,受理并回复后,如果不满意直接找当地财政局投诉,投诉结果出来以后要求行政复议,复议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向当地招监办举报。在这些工作的时间内,给你们很多机会和时间做工作(有可能中途相关人员找你们商议解决,你们就占主动了)。招标结果如果超过法定期限没有公布,可以直接举报采购中心程序违法,申请调查。举报内容不用管信息来源的合法性,事实是什么情况就怎么写,一般会有一个详细调查的过程,如果事实对你们有利,相信会有机会扭转结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作出行政复议决定,适用本法。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7 0:0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