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妹妹有义务养精神病哥吗 |
释义 | 如果没有父母的话也是有义务的。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一、丈夫死后孩子怎样才算归谁 丈夫死后,孩子的抚养权视情况而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但是孩子也可以由父母之外的人抚养。具体规定如下: 1、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2、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如果丈夫死亡的,如果女方有抚养能力的,子女一般由女方抚养;女方没有抚养能力的,子女则由具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抚养,如果有负担能力的兄、姐的,子女也可以由具有负担能力的兄、姐扶养。 二、兄弟姐妹有互相抚养的义务吗 首先,兄弟姐妹之间适用“扶养”而非“抚养”。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兄弟姐妹应由他们的父母抚养。其次,在特定条件和特定情况下,兄、姐与弟、妹之间会产生有条件的扶养义务。兄、姐对弟、妹承担扶养义务的条件有三个: (1)兄、姐要有负担能力,如果兄、姐自身生活难以维系,或者仅仅是能够保障自己的基本生活需要,那么他们对弟、妹就不负有法定的扶养义务; (2)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扶养,如果父母有能力扶养,兄、姐对弟、妹就不负有法定的扶养义务; (3)弟、妹尚未成年,如果弟、妹已经年满十八周岁,即使是不能自食其力,兄、姐也没有扶养义务。 三、父母死后残疾子女由谁抚养 父母死后残疾子女可以由祖父母、外祖父母或者由有负担能力的兄、姐抚养。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可以主张对孙子女的抚养权。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也可以主张自己的扶养义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四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第一千零七十五条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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