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福州市五城区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五城区已拥有一套住房,购买第二套住房商业性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50%,福州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提高至50%,福州部分银行首套房贷款利率上浮15% 二套房上浮20%。二套房是第二套普通自住房的简称,是指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的,借款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房贷房。新出台的二套房标准是以家庭为单位,既认房又认贷,且异地人士购房贷款还需提供1年以上拟购房地的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否则均按照二套房贷计算。 申请二套房的条件有哪些? 1、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房贷次数; 2、以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据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出具的家庭住房总面积为准,借款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已高于当地平均住房水平; 3、已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家庭,再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房贷房。 法律依据: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增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告诉》 五、经福建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决议经过,本市五城区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五城区已拥有一套住房,购置第二套住房商业性住房存款首付比例不低于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