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购买的重疾险是否涵盖脑干出血引起的其他并发症? |
释义 | 法律分析:重疾险的保障范围根据具体保险条款而定,需仔细查看。若条款中明确规定脑干出血引起的其他并发症也在保障范围内,则可以获得理赔。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三十四条 保险合同应当载明的条款,包括保险金额、保险期间、保险费、保险责任、免赔额、保险金给付条件、保险金豁免、退保及红利分配等。 2.《重大疾病保险条款》第三条 本保险合同所指的“疾病”包括本合同列明的各种疾病及其并发症。 3.《重大疾病保险条款》第四条 本合同所列明的疾病,必须是自本合同生效日起未曾发生过,且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首次确诊。 4.《重大疾病保险条款》第七条 一旦被保险人确诊为本合同所列明的疾病,保险公司应在保险金给付条件中规定的期限内支付保险金。 5.《重大疾病保险条款》第八条 本合同一经生效,对于被保险人因本合同所列明的疾病死亡,保险公司应按本合同规定的条件和标准支付身故保险金。 综上所述,购买重疾险时需仔细查看保险条款,如条款中明确规定涵盖脑干出血引起的其他并发症,则可获得理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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