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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基本薪资和绩效薪资的区别是什么?
释义
    基本工资即劳动者所得工资额的基本组成,它由用人单位根据规定的工资标准支付,较之工资额的其它组成部分具有相对稳定性。绩效工资主要是根据员工的第三种劳动即凝固劳动来支付工资,是典型的以成果论英雄,以实际的、最终的劳动成果确定员工薪酬的工资制度。主要有计件工资制、佣金制等形式。绩效工资从本义上说,应是根据工作成绩和劳动效率。风险提示:工作人员应休年休假当年日工资收入的计算办法是:本人全年工资收入除以全年计薪天数(261天)。机关工作人员的全年工资收入,为本人全年应发的基本工资、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全年工资收入,为本人全年应发的基本工资、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之和。其中,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不含根据住房、用车等制度改革向工作人员直接发放的货币补贴。
    薪资确认单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薪资确认单应当包括:(一)员工的姓名;(二)职务;(三)年月日至年月日的工资;(四)工资的构成及具体数额,包括基本工资、奖金、绩效工资、补贴、津贴、岗位工资和加班加点工资等;(五)代扣代缴的项目和具体数额,包括劳动者应当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费、旷工期间的工资以及其他应当代扣代缴的费用;(六)应发工资数额;(七)实发工资数额。风险提示:劳动者的以下劳动收入不属于工资范围:(1)单位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如丧葬抚恤救济费、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生育补贴等;(2)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如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作服、解毒剂、清凉饮料费用等;(3)按规定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如根据国家规定发放的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中华技能大奖等,以及稿费、讲课费、翻译费等。
    绩效工资基本原则是什么
    绩效工资设计的基本原则是通过激励个人提高绩效促进组织的绩效。即:1、通过绩效工资传达企业绩效预期的信息,刺激企业中所有的员工来达到它的目的;2、使企业更关注结果或独具特色的文化与价值观;3、能促进高绩效员工获得高期望薪酬;4、保证薪酬因员工绩效而不同。风险提示:下列各项不列入工资总额的范围:(一)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有关规定颁发的发明创造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支付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以及支付给运动员、教练员的奖金;(二)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各项费用;(三)有关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待遇的各项支出;(四)劳动保护的各项支出;(五)稿费、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六)出差伙食补助费、误餐补助、调动工作的旅费和安家费;(七)对自带工具、牲畜来企业工作职工所支付的工具、牲畜等的补偿费用;(八)实行租赁经营单位的承租人的风险性补偿收入;(九)对购买本企业股票和债券的职工所支付的股息(包括股金分红)和利息;(十)劳动合同制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时由企业支付的医疗补助费、生活补助费等;(十一)因录用临时工而在工资以外向提供劳动力单位支付的手续费或管理费;(十二)支付给家庭工人的加工费和按加工订货办法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发包费用;(十三)支付给参加企业劳动的在校学生的补贴;(十四)计划生育独生子女补贴。
    签订劳动合同时没有标明薪资,对于企业来说会有什么样的风险?
    若不能就薪资重新达成协议的话,原则上按公司同等岗位取。若公司无同等岗位,按同一地区同行业同等岗位市场平均薪酬取。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风险提示: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正常出勤薪资,工资中哪些部分企业是可以变动的?
    每月固定发放的工资是不能降低的,但有真实考核或浮动的奖金、绩效、提成、分红、业绩等,与出勤无关,由员工、部门或企业业绩决定的,用人单位应以考核结果为准。如当月公司因疫情防控停产停工,可不予以发放;福利性待遇,如车贴、补贴、通讯补贴、饭贴等,按公司制度规定执行。风险提示: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
    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的区别是什么?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的区别主要在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间是属于劳动关系,而用工单位与劳动者间则属于劳务关系。如:在劳务派遣法律关系中,劳务派遣公司就属于用人单位,与被派遣的劳动者间成立劳动关系;而实际使用被派遣的劳动者的单位则属于用工单位,其与劳动者间属于劳务关系而否劳动关系。
    
     该内容由 陆洋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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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7 18:4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