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证券基金纠纷的调解底线既要考虑双方当事人的利益,也要考虑证券市场的稳定发展。一般来说,调解底线应当根据投资者的原始投资金额、收益情况以及损失情况等因素来综合考虑,同时还需要考虑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市场情况。如果双方当事人在调解过程中无法达成协议,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法律依据: 1. 《证券法》第七十六条:投资者与证券服务机构或者证券交易市场之间发生纠纷,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者诉讼解决。 2.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投诉处理规则》第九条:协会受理的投诉,积极协调当事人依法独立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者当事人反映强烈的,可以协助申请仲裁或者向有关部门举报投诉。协调过程中,应当注重客观公正,注重市场稳定。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证券纠纷案件应当从合同法律关系、侵权法律关系和其他法律关系三个方面加以审理;应当充分考虑证券市场的稳定发展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纪律和公平竞争,促进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