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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产权共同所有能否执行?
释义
    律师分析:
    共同共有财产法院是可以执行的。法院一般会先通知其他共有人,对于占有份额明确的,共有财产可以分割,并且分割不会减损共有财产价值的,人民法院可以先行实物分割后再予变现。
    如不能进行实物分割,或分割后会导致共有财产价值明显减损的,应当整体变价后执行相应的价款。对于占有份额不明确的,有登记公示的,以登记记载为准;未登记但有书面约定的,依其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其他共有人有异议的,应及时向执行法院提处书面执行异议,法院会在收到异议之日起15日内进行审查。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十四条 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
    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予以解除。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替提起析产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诉讼期间中止对该财产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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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7 6:0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