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捐资(农转非)户口拆迁赔偿(安置): 1、只有当事人的房屋产权登记证上登记的是本人的姓名的前提下,房屋拆迁的后,能够得到相应的房屋拆迁赔偿(房屋的所有权,以房屋证上登记的为准); 2、当事人的户口已经迁出原籍地的,不能再享受到原籍地的集体经济组织人员待遇,非乡下户口的人员,不隶属原籍(乡村)的集体经济组织人员之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