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宕渣材料的最大粒径不得大于30cm,在路床顶面以下0.3m的范围内,填以有适当级配的土石混合料,最大粒径不超过150mm,材料粒径必须在料源处轧碎至符合规范要求,严禁运到填筑地段后用人工敲小。对已用于填筑的不合规定粒径的石块,应掘起、清除。 (2)宕渣摊铺时,应分层填筑,粗细颗粒应分布均匀,避免出现粗粒集中堆积,松铺厚度不大于30cm,当石块含量较多时,其间隙应以土或石屑铺撒填充。路基填筑时两侧应超宽30cm,外侧1m范围内,宜用较细材料填筑,禁止大颗粒集中于坡侧,最后按设计坡率削坡,以确保边坡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标准(含标准样品),是指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 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是推荐性标准。 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国家鼓励采用推荐性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