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不可以,出租方的店面被法院查封,不应影响继续承租使用。如果法院查封对承租人使用造成了不利影响、甚至导致不能继续租赁该店面,可以根据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要求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对承租人进行赔偿。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一般情况不能查封。但是如果是双务合同,后履行方可以根据先履行方不履行义务的情况采取一定抗辩行为或一定的自救行为,但是查封只能是有权机关采取的措施。 我国民事诉讼管辖一般原则是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但是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又有关于人民法院专属管辖的规定,其中第一项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首先,根据特别规定优于一般规定的原则,因此应当优先适用专属管辖的规定。 其次,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动产纠纷专属管辖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但是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也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