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嘉兴房产新政策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1.加强分期销售管理。2.完善商品住房限购政策。3.扩大商品住房限制转让实施范围。4.强化金融监督管理。 法律依据: 《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 第一条 加强分期销售管理。全市范围内,申请商品房预(现)售许可(备案)的项目(含前期已办理预、现售和首次办理预、现售的项目),每批销售面积以不低于3万平方米可售房源为单位进行申报,尾期剩余房源一次性申报;总建筑面积在3万平方米以下的,须一次性申报。 第二条 完善商品住房限购政策。暂停向在全市范围内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顶尖、高端人才除外。 第三条 扩大商品住房限制转让实施范围。自本通知实施之日起,扩大商品住房限制转让实施范围,从嘉兴市区范围扩大到全市范围,限制转让时间为自购买之日起满2年,购买时间以交易合同网签时间为准。市区继续执行2017年5月20日相关调控政策,各县(市)自本通知实施之日起执行。 第四条 强化金融监督管理。建立购地资金来源审查制度,严格落实购地使用自有资金规定,竞买企业说明购地资金来源并作出承诺。严格审查购房资金来源,监控消费贷款、个人经营性贷款资金去向,严防居民挪用消费贷款和其他贷款用于购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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