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权利消灭的抗辩权是指原来当事人享有的抗辩权消灭了,一般抗辩权消灭的原因为过期没有行使,抗辩权是指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的对抗权,如先履行抗辩权等。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