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职时需要公司开具离职证明的 一、离职时需要办理的手续都有哪些?应该注意些什么? 1、离职前我们应该提前一个月通知公司相关管理部门,处理完手里的业务,做好交接工作。以免离职时因为工作的纠纷产生不必要的麻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劳动者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的,需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如果和公司签定了竞业限制条款,那么两年内不得从事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或到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否则都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用人单位有权对你提出赔偿。 2、离职时应该添写《离职交接清单》写明离职时的交接明细。比如工装、工牌、企业发放的劳动工具等等。由指定人员点查完毕后,结清工资后手续基本完成。公司还应该在你离职同时给你开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这个证明特别重要)以证明与公司离职。 如果离职后没有新单位接收,并且符合失业条件,用人单位应自终止、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将人员名单报到户口所在地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还应该在15天之内为你办理档案转移手续。你也可以在60日内去户口所在地街道办理失业登记,以领取失业金。 3、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50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 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