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无利害关系见证人是指在一起案件中,即使不参与当事人的争议,但因为其所了解的事实与案件有关,可以提供证明的人。这些人与案件双方没有直接的利害关系,但其证言可以对案件的判决产生影响。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法》第六十二条 见证人是指对案件有认识的,可以提供证言的人。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证人包括当事人、无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和专家、鉴定人等。 总结:无利害关系见证人在法律上具有一定的重要性,其证言可以对案件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和重视。同时,诉讼当事人也应该注意在选择证人时,遵循证人的真实性、客观性、可信度等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