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立户口需要什么材料 |
释义 | 立户口需要的材料如下:房产证、身份证、户口本以及原户籍地派出所的证明文件等。立户口不同的地方需要的具体材料是不同的,每个地方会有要求补充其他的材料。 一、新生儿出生证明需要哪些材料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新生儿出生证明的材料有:出生医学证明委托书、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出院结账单等相关材料。但是根据各省市的规定不同,其需要的材料也是不同的。以包头市为例,其需要的材料有:《孕产妇保健手册》、《分娩登记簿》、父母身份证和户口本。其具体需要哪些材料请参考各省市的具体规定。 二、立户口需要什么条件 立户口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本人成年且经济独立; 2、夫妻之间、未成年子女之间与父母之间不分户; 3、不与户主居住在一处,拥有单独住房且有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4、乡、村、组同意分户的证明。 立户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乡村组同意分户的三级证明,证明上需加盖公章,加签经办人姓名; 2、以本人名义提出分户申请,并提供本人签名的分户申请书; 3、本人的房屋产权证明、农村建房审批表或房产证; 4、到民政部门申请房屋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户口单独立户的办理方法如下: 1、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办理分户,按照要求填写申请表; 2、向派出所提供房产证及复印件,所在村委会、单位证明,户口簿; 3、公安派出所受理后,对理由正当、证明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有关手续,同时制发新的《户口簿》。 综上所述,想要进行立户口就要满足规定的条件,首先要有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以及单位证明或者是房产证明,然后再到当地的派出所进行办理户口申请即可。 三、户籍迁移具体有以下类型: 1、居住证转户口政策; 2、人才引进政策; 3、投靠类迁户; 4、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及留学生政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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