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可以用的, 公积金贷款 : 住房公积金贷款 所需材料: 1.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户口簿; 2.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居民 身份证 ; 3.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 4. 购房 首付款证明; 5.银行打印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信用状况报告; 6.符合法律规定的 房屋买卖合同 或协议。 住房公积金 办理条件: 1.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2.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借款人购买 商品房 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 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 1.贷款人准备相关资料,到银行填写 贷款申请 ,并提交材料; 2.贷款银行接到申请后进行资料的确认和审核; 3.审核过后,贷款银行联系贷款人,签订相关合同; 4.银行放款,贷款人履行还款责任。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六条 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