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明确标明房价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
释义 | 未写明买房金额的个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仍然有效,合同必须双方签字,不违法且不损害第三人利益。根据部分民法典律规定,未写明价格的合同可以通过事后协商、国家标准、市场价格或当事人惯例来确定。若双方发生争议,法院将根据有效合同进行裁决。 法律分析 你好!个人签的房屋买卖合同没写买房金额,这个合同仍然有效。当然有效的合同必须是双方签字。合同中有当事人,有标的,有合意,条款不违法,不损害第三人利益。就是合法有效的合同。部分民法典律规定了要登记的或别的手续有效的才有效。所以不写价钱的合同也是有效的。价钱不明的合同可以按以下确定: 1、事后协商。 2.国家有行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 3.市场价格。 4.当事人之间有惯例的按当事人的惯例。以上情况,双方当事人如有纠纷,法院会根据有效合同依法作出裁判。 拓展延伸 未明确标明房价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存在法律风险? 未明确标明房价的房屋买卖合同存在潜在的法律风险。根据法律规定,房屋买卖合同应当明确约定房屋的价格,以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公平性。如果合同未明确标明房价,可能导致合同存在模糊性和争议性。一方面,买卖双方可能因为无法达成一致而产生纠纷;另一方面,合同的无效性可能导致交易被宣告无效,进而影响双方的权益保护。因此,为避免法律风险,双方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应当明确约定房价,并确保合同内容的准确性和合法性。这样可以有效地保护双方的权益,避免可能的法律纠纷和风险。 结语 根据以上情况,未明确标明房价的房屋买卖合同仍然有效,但存在潜在的法律风险。为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公平性,双方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房屋价格。合同的有效性将根据双方当事人的协商、国家标准、市场价格或当事人的惯例来确定。如若发生纠纷,法院将依法根据有效合同作出裁判,保护当事人的权益。为避免法律风险,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当明确约定房价,确保合同的准确性和合法性,以保护双方的权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四章 销售代理 第二十五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中介服务机构销售商品房的,受托机构应当是依法设立并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与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订立书面委托合同,委托合同应当载明委托期限、委托权限以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权利、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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