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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农村房屋翻新需不需要哪些手续
释义
    法律分析:农村房屋翻建如果是在拥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的原宅基地上翻建房屋,是不需要重新办理用地手续的。
    一、农村不是本村的人买房有效吗
    农村户口在外地农村买房,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农村房屋转让时,宅基地使用权与地上房屋一同转让。而农村宅基地是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本村农民集体所有的,不能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同时作为农村户口,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已有宅基地或出卖房屋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能获得批准。
    二、宅基地使用证有法律效力吗宅基地使用证丢失如何补办
    根据法律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并需要经过申请。通过申请之后获得农村宅基地土地使用证才可以作为宅基地使用。因此,宅基地证是当前农村村民合法拥有房屋和用地的权利凭证,可以在集体内部成员之间转让,但不得向非集体组织成员转让。宅基地证,通称宅基证,也是属于土地使用权证的一种。
    三、广西农村自建房新规
    1.需要翻建房屋的,要带上相关的房产资料以及房屋翻建的申请书面文件去到相关部门进行报备;
    2.需要翻建房屋的,其中相关房产证件缺失的,那么就尽可能的提供土地使用权证等相关的材资料来证明,一样是需要去相关部门进行报备;
    3.如果需要翻建房屋但房产相关的资料证明都没有的情况,那么就需要相关部门重新认证,通过后才能进行申报。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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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22: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