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程设计合同是什么类型合同 |
释义 | 工程设计合同是属于建设工程合同。《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工程设计合同的内容包括:1、工程名称和范围;2、施工准备条款;3、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4、有关基础资料和概预算等文件的期限;5、质量要求;6、价款及其支付;7、违约责任及其他协作条件等。 工程设计合同是什么类型合同 工程设计合同是施工合同。工程设计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名称和范围;施工准备条款;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有关基础资料和概预算等文件的期限;质量要求;价款及其支付;违约责任及其他协作条件等。 原始工程勘察设计合同一般属于什么合同 1、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属于建设施工合同。 2、建设单位称为委托方;勘察设计单位称为承包方,由承包人进行工程勘察设计,由建设单位支付工程勘察设计完成后的价款。 3、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工程设计合同风险有什么呢? 合同文字不细致、不严密,致使合同存在比较严重的漏洞,或者合同存在着单方面的约束性,过于苛刻的责权利不平衡、不平等条款。合同内没有或者不完善的风险转移的担保、索赔、保险等相应条款。合同内缺少因第三方影响造成工期延误或经济损失的条款。 发包人资信因素 发包人履约能力差,由于发包人经济情况变化,无力支付工程款,或者发包人信誉差,不诚实,有意拖欠工程款。 分包 由于选择分包商不当,分包合同有漏洞,条款出现差错、矛盾等,会遇到分包商违约,不能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分包工程,致使影响整个工程进度或发生经济损失。特别是发包人指定的分包商。 合同履行过程 一是由于发包人驻工地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工作效率低,不能及时解决问题或付款,或者发出错误指令。 二是施工企业的项目管理人员对项目的管理制度执行不力,管理不到位,或工作安排指挥错误和过失,导致不能全面履行合同,发生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其它事故。 工程设计合同终止如何补偿 工程设计合同终止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赔偿,合同没有约定应按照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但不应超过实损的30%。双方应当按照工程设计合同的约定履行自身的义务,随意终止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工程设计合同终止如何补偿 工程设计合同终止,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补偿,合同没有约定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该内容由 梁广宙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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