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典当业如何缴税? |
释义 | 典当业如何缴税?典当业如何缴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国税发[1993]149号)第三条关于“金融保险业”税目征收范围的规定明确指出:“典当业的抵押贷款业务,无论其资金来源如何,均按自有资金贷款征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3]154号)第一条第(五)项规定,典当业的死当物品销售业务,应征收增值税。根据上述规定,典当业企业的抵押贷款业务应按“金融保险业”税目按规定缴纳营业税,税率为5%。而对于其销售的死当物品,无论销售者是否为一般纳税人,均按4%的税率缴纳增值税。国税发[1993]149号文件第三条第(一)款中规定:1、金融,是指经营货币资金融通活动的业务,包括贷款、融资租赁、金融商品转让、金融经纪业和其他金融业务。2、贷款,是指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的业务,包括自有资金贷款和转贷。自有资金贷款,是指将自有资本金或吸收的单位、个人的存款与他人使用。转贷,是指将借来的资金与他人使用。典当业的抵押贷款业务,无论其资金来源如何,均按自有资金贷款征税。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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