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理解可转换公司债券权益成分 |
释义 | 1、可以这样来理解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负债成分和权益成分:负债成份-借的钱(要还),权益成份-合伙做生意(一起挂),并且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权益部分可以在某个时间点转为股票。 2、企业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当在初始确认时将其包含的负债成份和权益成份进行分拆,将负债成份确认为应付债券,将权益成份确认为资本公积。在进行分拆时,应当先对负债成份的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确定负债成份的初始确认金额,再按发行价格总额扣除负债成份初始确认金额后的金额确定权益成份的初始确认金额。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生的交易费用,应当在负债成份和权益成份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 一、对于普通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时的收款可以看做是两部分构成,负债成分和权益成分。处理过程如下: 1、根据负债成分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计算出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按照面值计入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面值与公允价的差额计入“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调整)”。实际的发行价款减去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即可得到权益成分的公允价值,计入“其他权益工具”科目。 2、发行可转债产生的发行费用根据负债成分和权益成分的公允价值比例进行分配。负债成分分配到的发行费用调减应付债券的账面价值,计入“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调整)”。权益成分分摊的发行费用调减权益成分公允“其他权益工具”。 3、转股前,可转公司债券负债成份应按照一般公司债券进行相同的会计处理,即根据债券摊余成本乘上实际利率确定利息费用计入“财务费用”或相关资产账户,根据债券面值乘以票面利率确定实际应支付的利息计入“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应计利息)”或者“应付利息”账户,二者之间的差额作为利息调整进行摊销,计入“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调整)”账户。权益部分不需要进行后续处理。值得注意的是,负债成分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后续计量时使用的实际利率和之前计算负债成分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使用的实际利率并不是一回事,因为分摊发行费用后,负债成分的账面价值降低了,所以后续计量时使用的实际利率会比之前的实际利率高一点,需要利用插值法重新计量。 4、投资人到期行使债券的转换权。债权发行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条件计算转换的股份数,结转债券成分账面价值包括“应付债券——面值、利息调整”(如果是到期行权则利息调整全部被摊销,不会出现),结转权益成分的账面价值“其他权益工具”,如果有未支付的利息则将“应付股利”也转出,与“股本”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账户。 5、发行方赎回可转债。支付的赎回价加上支付的手续费在可转债赎回时负债成份与权益成份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至权益部分的金额与赎回时权益部分账面价值的差额应计入权益,具体应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分配至债务部分的金额与赎回时债务部分账面价值的差额则计入当期损益(有说计入“财务费用”也有说计入“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的,这里不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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