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保社保账户移出后,如何进行变更?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户口迁移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规定和流程,包括当事人应携带哪些证件前往社保部门开具社保关系接收函,以及如何办理社保续缴和户口迁移手续。此外,还介绍了如何更改户口所在地需要哪些手续。 法律分析 根据规定,户口迁移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迁移流程如下: 1.当事人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社保卡,前往户口迁入地的社保部门开具社保(包括医保)关系接收函; 2.携带接收函及当事人的上述证件,前往户口迁出地的社保部门开具社保转移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1张; 3.前往当事人户口迁入地的社保部门,交验该转接证明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社保卡后,申请办理社保(包括医保)续缴即可。 不过,当事人可以事先咨询户口迁入(出)地的社保部门工作人员,并根据对方提供的指引办理相关手续。 一、民政局管理户口迁出的股 户口迁移当事人户口迁入(出)地的辖区派出所管辖,并不是由民政部门管辖,当事人婚后,符合条件的前提下,户口可以迁入配偶的户口所在地挂靠: 1、带上当事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婚育证明等证件及资料; 2、去户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同意户口迁移的证明; 3、户口接收地村(居)委会出具同意接收户口的证明; 4、带上上述证件及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迁入户口,领取户口“准迁证”; 5、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开出《户口迁移证》; 6、携带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落户手续即可。 二、更改户口所在地需要什么手续 在当事人是迁移户口,更改户口本地址的前提下: (1)带上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婚迁的(结婚证)、购房入户的(房屋产权登记证、购房合同、原始收据)、积分入户的(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居住证)等证件及资料; (2)去户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同意户口迁移的证明; (3)户口接收地村(居)委会出具同意接收户口的证明; (4)带上上述证件及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迁入户口,领取户口“准迁证”; (5)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开出《户口迁移证》; (6)携带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落户手续即可。 结语 此外,当事人还可以事先咨询户口迁入(出)地的社保部门工作人员,并根据对方提供的指引办理相关手续。对于户口迁移当事人,还可以选择将户口挂靠在配偶的户口所在地,具体手续可咨询当地村(居)委和辖区派出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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