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进入法院不会没收手机。 因为手机同样对法院具有“危险性”,一旦当事人利用手机摄录视频或录音,传播出去,会暴露其中一些不便公开的“秘密”,这是不被允许的,所以不允许携带录音录像设施。 进入法院要没收手机的原因如下:: 1、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 2、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 3、不得发言、提问; 4、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进入法院不能带的物品如下: 1、枪支、弹药、管制刀具以及其他具有杀伤力的器具; 2、易燃易爆物、疑似爆炸物; 3、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强气味性物质以及传染病病原体; 4、液体及胶状、粉末状物品; 5、标语、条幅、传单; 6、其他可能危害法庭安全或妨害法庭秩序的物品。 综上所述,一般基层法院法庭可以带手机进去,但是不能拨打和接听电话,也不能录音录像,在过程中需要调静音或者关机。如果是去中级人民法院,则不可以带手机进去,要在入口处把手机存起来。这个规定,无论是对原告还是被告,还是旁听人员,包括法官都是同等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第十七条 全体人员在庭审活动中应当服从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的指挥,尊重司法礼仪,遵守法庭纪律,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鼓掌、喧哗; (二)吸烟、进食; (三)拨打或接听电话; (四)对庭审活动进行录音、录像、拍照或使用移动通信工具等传播庭审活动; (五)其他危害法庭安全或妨害法庭秩序的行为。 检察人员、诉讼参与人发言或提问,应当经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许可。 旁听人员不得进入审判活动区,不得随意站立、走动,不得发言和提问。 媒体记者经许可实施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行为,应当在指定的时间及区域进行,不得影响或干扰庭审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