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继承法已经失效,故不存在继承法的司法解释,现在有效的司法解释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该解释已于2020年12月2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5次会议通过,于2020年12月29日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第一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生理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时开始。 宣告死亡的,根据民法典第四十八条规定确定的死亡日期,为继承开始的时间。 第四十五条 本解释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