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有资产管理主体有哪些 |
释义 | 国有资产管理主体,又称为国有产权主体,是指享有或者拥有国有资产财产权或具体享有国有资产财产权某一项权能,以及享有与国有资产财产权有关的财产权利的国家、组织、单位、法人和自然人。 国家是国有产权的特殊主体。国家是由履行国家职能的各个政府机关组成的社会组织。国家运用国有资产财产权的性质,决定国家的性质。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在剥削阶级占统治地位的国家,国有资产财产权的运用是为了维护生产资料的私有制。在社会主义国家,国有资产财产权的运用是为了巩固和发展壮大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 一、国有财产的分类 1.经营性国有资产 经营性国有资产是指国家作为出资者在企业中依法拥有的资本及其权益。具体的说,经营性国有资产,指从事产品生产、流通、经营服务等领域,以盈利为主要目的的,依法经营或使用,其产权属于国家所有的一切财产。 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特征:运动性;增值性;经营方式的多样性。 2.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指由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在法律上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和。包括:国家拨给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行政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运用国有资产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以及接收捐赠和其他经法律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 3.资源性国有资产 资源性国有资产指国家拥有的土地、森林、矿藏等资源。 二、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1.根据国务院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进行监督,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的战略性调整。 2.代表国家向部分大型企业派出监事会;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3.通过法定程序对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4.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拟订考核标准;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的权益。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