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出红色教育的纪律要求 |
释义 | 法律分析: 要有明确的主题和路线,要严格遵守计划,严格禁止使用公费旅游的情形。 法律依据: 《关于制止以革命传统和爱国主义教育为名组织公款旅游的通知》 第一条 组织开展学习参观活动,要有明确的主题和具体的计划,注重实效。对有组织的学习参观活动要切实加强领导,严格审批,严格管理。 第二条 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充分利用当地条件,就地组织开展学习参观活动。确需去外地的,要就近选择适当的地点。 第三条 组织开展学习参观活动,要严格执行计划安排,不得擅自改变线路、延长日程、增加地点。禁止借机组织到其他风景名胜区公款旅游。 第四条 严格控制活动规模,坚持勤俭节约,不得互相攀比、奢侈浪费。学习参观的食宿费用依照财务规定由组织单位承担,不得增加所到地方、单位的负担。 第五条 坚决纠正和查处以革命传统和爱国主义教育为名组织到其他风景名胜区公款旅游的行为。发现违反规定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并督促纠正。对于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领导和组织者的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有组织的学习参观活动健康、有序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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