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股东在公司验资注册后,撤回出资被认为是抽逃出资。这是违法犯罪行为,侵犯了公司及第三人的利益,法律严令禁止,严重情况构成犯罪。在公司验资注册后,股东将所缴出资暗中撤回,却仍保留股东身份和原有出资数额的认定为抽逃出资。抽逃注册资本属于违法犯罪行为。这不仅侵犯了公司的利益,而且可能侵犯公司以外第三人的利益,如公司的债权人。因此法律严令禁止,情节严重的还构成犯罪。《公司法》第200条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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