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取住房公积金的流程是员工带上个人身份证、公积金联名卡、离职证明(解除劳动合同书)到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点申请办理提取业务即可,管理中心受理审批,若通过,自会为员工拨付资金到储蓄账户里。 当然,员工也可以选择在当地公积金网站的网上办事大厅、APP或第三方平台(比如支付宝、微信)上进行在线提取。公积金封存一般要满6个月,员工才能申请提取(具体以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为准)。而若是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才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或者是外地务工人士要离开本市了,那可以直接去进行销户提取,以及户口迁出本市、出境定居、离休/退休等情况,也可以直接去进行销户提取。 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需以下资料: 1.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其帐户封存5年(含5年)以上或女职工年满45岁,男职工年满50岁的,提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文件或《公证书》(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2.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非本地户口的,提供户口簿(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3.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到异地工作生活的,需提供异地《长期居住证》或当地派出所出具的长期居住证明和新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证明(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4.申请人提取申请书。 5.申请人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6.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中的单位名称、职工姓名,提取金额先不填写,每页都需加盖单位公章。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