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天津结婚迁户口政策最新 |
释义 | 一、天津配偶投靠落户政策 自2018年1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同时放开市内户口迁移限制和放宽投靠配偶落户政策。凡天津市户籍居民与外省市户籍居民结婚满3年,在天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以申请将外省市配偶户籍迁入天津市落户。 二、配偶随迁落户天津的材料 1、夫妻双方居民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迁入方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口迁移证 3、房屋产权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房主、户主同意落户证明材料 5、迁移人一张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已办理本人二代身份证的可免提交) 三、配偶随迁落户天津的条件 1、夫妻双方需在天津有合法固定住所(即房产) 2、新政策放宽,夫妻结婚满三年 PS:夫妻一方将户口迁移至另一方户内,手续齐全当场办理。 四、配偶随迁落户天津的流程 1、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并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 2、持男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落户申请 表,报县公安局审批,(有些地区需要提供计生办的婚育证明) 3、审批后,拿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户籍派出所开户口迁移证。 4、持男方户口簿,女方户口迁移证,到男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解决落户。 五、配偶随迁落户天津的地点 户籍所在地人口管理服务部门(分局人口管理服务大厅、派出所) 天津二胎政策细则 天津市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居民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 第一个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的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夫妻可以再生育的; 再婚夫妻(含一方初婚,一方再婚)原有一个子女的; 婚后5年以上不孕(育),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 夫妻双方均系归国华侨或者是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回国或者回内地定居不满6年的; 夫妻双方均系独生子女的; 从外地迁入天津市的少数民族居民,迁入前经当地县级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并已经怀孕的; 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其他特殊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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