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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请求资助完成他人未完成工作
释义
    劳动者干完活后未收到报酬,可以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提起劳动仲裁。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经济补偿,劳动行政部门可责令支付,并加付赔偿金。
    法律分析
    干完活之后,对方不给钱的,劳动者可以与其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对方是用人单位的,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提起劳动仲裁;对方是个人,则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报酬。
    法律客观: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拓展延伸
    资助项目:支持未完成工作的实施
    《资助项目:支持未完成工作的实施》
    我们诚挚地邀请各界慷慨解囊,为未完成的工作提供资助支持。这个项目旨在帮助那些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完成的工作,实现其预期目标。我们相信,每个工作都有其重要性和价值,但由于资源不足或其他困难,无法继续推进。通过您的慷慨捐助,我们将能够提供所需的资金,确保这些工作得以顺利实施。无论是社区发展、教育改善、环境保护还是其他领域,您的捐助将成为改变的力量。让我们携手合作,为这些未完成的工作注入新的生机和希望,共同创造一个更美好的未来。感谢您的支持!
    结语
    法律客观,劳动者干完活后对方不给钱,可与其协商。协商不成,对方是用人单位可投诉或提起劳动仲裁;对方是个人,可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报酬。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5条,用人单位有违法情形,劳动行政部门可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经济补偿。扩展延伸,资助项目支持未完成工作的实施,诚邀各界慷慨解囊,帮助那些因资源不足或其他困难而未能完成的工作,实现预期目标。感谢您的支持,共创更美好的未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六章 起诉和受理 第四十九条 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起诉权利,对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受理。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干预、阻碍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
    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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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7 21:4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