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属于实践合同,其余借款合同属于诺成合同。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相对于诺成合同而言的一种合同类型,其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给付才能成立的合同。 一、承诺合同和实践合同有何不同 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具有以下区别:一是成立的要件不同,诺成合同仅以合意为成立要件,而实践合同以合意和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为成立要件,二是当事人义务的确定不同,诺成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是当事人的给付义务,违反该义务便产生违约责任,而在实践合同中,构成的是缔约过失责任。 二、借用合同是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区别是什么 借用合同不是诺成合同,应属实践合同,只有实际借用后出借人与借用人间才形成权利义务关系,借用合同自出借人将借用物提供给借用人后生效。实践合同与诺成合同区别是:成立要件不同诺成合同以合意为成立要件,实践合同以合意和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义务为成立要件。 三、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有什么区别? 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具体存在以下区别: 1、诺成合同是自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的,而实践合同是自当事人履行一定的义务后成立; 2、二者的具体合同类型也不同,例如诺成合同包括买卖合同、赠与合同,而实践合同包括定金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等类型。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