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租房轮候顺序是怎样的 |
释义 | 公租房轮后顺序是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部门根据本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公共租赁住房的需求来确定的公共租赁住房轮候期,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期限一般不超过五年。 一、申请住保障性住房要哪些条件 保障性住房包含公租房、经济适用房等类型的住房,类型不同,申请条件也是不同的。以公租房为例,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的规定,申请条件如下:第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第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第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满足条件的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二、申请公租房需要什么材料 申请公租房需要准备的材料有:1、公租房申请表;2、提交身份证明文件;3、住房情况证明。根据申请人或者共同申请人的情况和具体申请部门的要求,可能还需要准备婚姻情况证明、社保缴纳证明、居住证明等材料。公租房租赁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在承租后租赁期限届满需要续租的,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3个月前提交续租申请。 三、申请公租房要多久 申请人提交材料后,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登记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对象,并向社会公开。轮候期一般不超过5年。配租方案公布后,轮候对象可以按照配租方案,到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进行意向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十条 对登记为轮候对象的申请人,应当在轮候期内安排公共租赁住房。 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公共租赁住房需求,合理确定公共租赁住房轮候期,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轮候期一般不超过5年。 第十二条 配租方案公布后,轮候对象可以按照配租方案,到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进行意向登记。 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对意向登记的轮候对象进行复审。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 第十三条 对复审通过的轮候对象,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以采取综合评分、随机摇号等方式,确定配租对象与配租排序。 综合评分办法、摇号方式及评分、摇号的过程和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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