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滨海新区拆迁公告 |
释义 |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依照现行滨海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划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滨海新区南片区区中塘工业区鹏翎路以西、中福路以北,四至范围为:东至鹏翎路、西至空地、 南至中福路、北至规划中锦路,用地面积约0.53409公顷。准确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确定的面积和地类为准。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由中塘镇人民政府、市规划资源局滨海分局、区农业农村委会同薛卫台村集体经济组织,赴拟征收地块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公告期限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十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的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抢栽抢种的青苗等,征收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拟征收中塘镇中塘村集体土地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依照现行滨海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划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滨海新区南片区中塘工业区鹏翎路以西、中福路以北,四至范围为东至鹏翎路、西至中信路、南至中福路、北至中黄路,用地面积约0.71679公顷。准确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确定的面积和地类为准。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由中塘镇人民政府、市规划资源局滨海分局、区农业农村委会同中塘村集体经济组织,赴拟征收地块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公告期限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十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的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抢栽抢种的青苗等,征收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1.征收土地目的:滨海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划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征收土地范围:中塘镇中塘村位于滨海新区南片区中塘工业区鹏翎路以西、中福路以北,地块四至范围为:东至鹏翎路、西至空地、南至中福路空地、北至空地、用地面积约1.19114公顷。 2.征收土地目的:滨海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划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征收土地范围:中塘镇薛卫台村位于滨海新区南片区中塘工业区鹏翎路以西、中福路以北,四至范围为东至鹏翎路、西至中信路、南至中福路、北至中黄路,用地面积约0.33424公顷。 3.征收土地目的:滨海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划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征收土地范围:中塘镇中塘村位于滨海新区南片区中塘工业区鹏翎路以西、中福路以北,四至范围为东至鹏翎路、西至中信路、南至中福路、北至中黄路,用地面积约0.71679公顷。 4.征收土地目的:滨海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划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征收土地范围:中塘镇中塘村位于滨海新区南片区区中塘工业区鹏翎路以西、中福路以北,四至范围为:东至鹏翎路、西至空地、南至中福路、北至规划中锦路,用地面积约0.47928公顷。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依照现行滨海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划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滨海新区南片区区中塘工业区鹏翎路以西、中福路以北,四至范围为:东至鹏翎路、西至空地、 南至中福路、北至规划中锦路,用地面积约0.53409公顷。准确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确定的面积和地类为准。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由中塘镇人民政府、市规划资源局滨海分局、区农业农村委会同薛卫台村集体经济组织,赴拟征收地块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公告期限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十个工作日。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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