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吊白块:腐竹、粉丝、面粉、竹笋2、苏丹红:辣椒粉、含辣椒类的食品(辣椒酱、辣味调味品)3、王金黄:块黄 腐皮4、蛋白精、三聚氰胺:乳及乳制品5、硼酸与硼砂:腐竹、肉丸、凉粉、凉皮、面条、饺子皮6、硫氰酸钠:乳及乳制品7、玫瑰红B:调味品8、美术绿:茶叶9、碱性嫩黄:豆制品10、工业用甲醛:海参、鱿鱼等干水产品、血豆腐11、工业用火碱:海参、鱿鱼等干水产品、生鲜乳12、一氧化碳:金枪鱼、三文鱼13、硫化钠:味精14、工业硫磺:白砂糖、辣椒、蜜饯、银耳、龙眼、胡萝卜、姜等15、工业染料:小米、玉米粉、熟肉制品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八十五条 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两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